党政联席会议制度
发布时间:2013-09-29 作者: 来源: 浏览次数:
第一条 党政联席会议是全体公司党政领导研究学院发展规划、干部问题等其它重大问题的工作会议。
第二条 党政联席会议由书记和经理协商后召开,书记主持。
第三条 党政联席会议出席人员为:书记、副书记、经理、副经理。党总支办公室主任和行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并作记录。
第四条 党政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以总支办公室为主,行政办公室主任协助。会前材料的准备和会议形成的有关意见,分别由总支办公室和行政办公室协助有关领导落实。会议记录和其他会议材料由总支办公室负责整理归档。